2014年7月17日星期四

Hea讀《政改諮詢報告》之「咪當我老襯」

有關特首候選人是否要愛國愛港,若非持陰謀論看,我本認為不值得討論,因為當選的特首向來也要向國家宣誓效忠,提出「愛國愛港」的條件實在多此一舉。然而,《政改諮詢報告》又提「愛國愛港」,並說是主流意見,又有報導指這報告有偽造民意成份,這些都促使我去讀讀報告,特別是有關「愛國愛港」部份。一讀之下,真的不是被嚇死就是氣死。


「愛國愛港」的條件主要出現在第三章「有關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意見分析」。這章的意見有五個來源:立法會議員,區議會,不同界別團體、個別團體及人士和民意調查。在11個立法會議員的意見涉及64位議員中,只有4個意見涉及15位議員提出「愛國愛港」條件;在區議會的意見中,報告說有個別區議會提這條件,再細看相關附件發現,原來在18區區議會中,只有3個提過「愛國愛港」條件;在不同界別團體意見中,沒有提過這條件;在個別團體及人士意見中,報告說「主流意見亦認同行政長官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但這意見沒有註腳說明出處,所以不可考其真偽;在民意調查的意見中,報告說「行政長官應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這意見有註腳說明是出於三個民調,其負責機構是:香港民意調查中心、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香港大學民意調查。細看之下發現,香港民意調查中心的民調根本沒有提過「愛國愛港」的條件,香港大學民意調查顯示只有38%受訪者支持「愛國愛港」條件,但有36%反對。簡單而言,第三章有關「愛國愛港」的意見如下表所列:


支持「愛國愛港」數目
意見總數
立法會議員
4個意見,涉15位議員
11個意見,涉64位議員
區議會
3
18
不同界別團體
0
不知
個別團體及人士
報告說是主流意見,但不可考
不知
民意調查
1
3

換句話說,第三章的五個意見來源,沒有一個意見清楚顯示過半數支持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報告何以在第三章及全報告的總結時得出「主流意見亦認同行政長官人選須『愛國愛港』」的結論?所謂見微知著,你說這報告有多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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