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2日星期四

光復警隊


有人認為統稱警員為「黑警」並不公道,因為樹大就總會有枯枝,不應把警隊中個別敗類的惡行都算在所有警員身上。儘管我們近來發現警隊的枯枝數量遠超出想像,但我仍相信有不少良心警察,所以不太想一竹篙打一船人。當然,同一道理我也不會稱示威者為暴徒。

然而,從近來所發生的事件看,若統稱香港警隊為「黑警」或準確一點「黑警隊」,在現階段而言實不為過,因為我們可見:
  1. 一大隊警員欠合理具體的理由,在眾目睽睽之下,無差別地對青少年進行搜身盤問;
  2. 元朗721警黑勾結嫌疑;
  3. 一隊一隊的各種軍裝警員,在執行職務時多次集體不顯示警員編號,這變相是給他們濫權的免死金牌;
  4. 警方已好幾次從高處向示威人群發射催淚彈或其他子彈,這可能有違使用原則,使本是非致命武器變為可能致命武器;
  5. 811事件中,54名被捕者有31人求醫,其中6人傷勢嚴重有骨折,這情況使人懷疑警員曾集體虐打被捕者;
  6. 在警員涉嫌在醫院虐打被捕者一事中,警方對自己人的調查手法之粗疏使人咋舌,難以想像;

單就上述六件事已經足以使人相信在警隊高層的默許下,中級至前線的警員集體串謀作出種種惡行或瀆職。至少,我們清楚看見警隊高層從未為他們整體或個別警員近來的任何一個錯誤道歉,只一味重覆「不理想,可以改善」等的語言藝術作為掩飾藉口。尤有甚者,低級員工的代表竟膽敢囂張地越十幾級公開批評政務司司長代表警隊道歉,四個警隊協會也與民為敵一致反對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這些都好可能顯示出警隊整體從上而下的腐化。所以,若警隊一日未就上述嫌疑給予社會合理解釋,未有高層因此問責,未公開承認他們的錯誤,未立心除去害群之馬,未支持社會去尋找真相,他們被稱為黑警,算為過份麼?

警隊是屬於人民,它若被邪惡敗類騎劫,人民就當去「光復」它。稱他們為黑警不是為了發洩情緒,而是藉此讓更多人意識到現時警隊問題的嚴重性,從而奪回我們的警隊,否則若警權一再失控下去,不單人人都可以成為黑警的受害者,暴政更會利用黑警把香港變為警察社會(Police State)。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