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

教會「佔中」

教會在香港社會中向來也是邊緣的小眾,儘管教會辦了不少學校及提供社會服務,但除了偶爾發生一兩件跟信仰有關的事件之外(通常也是風化事件),基督信仰甚少見於公共討論及傳媒之中。然而,近來因著有關佔中的討論,好幾位聖職人員對佔中的意見,經濟學者對聖經的解釋,接二連三見於不同報章,文化人大談解經與教義,連亞奎拿及巴特神學家也帶到香港人面前來。電視台黃金時間也見陳樞機對佔中侃侃而談。此可算是教會成功「佔中」,佔領了大眾空間的中心的一個小小角落,讓人可以有機會多點認識聖經、解經、神學及教會歷史等。有信徒為此感到高興,因為可以有助傳教,但有信徒卻不以為然,怕給人感到教內不合一或,也擔心他們所認為錯誤的解經會教壞人。

我認為社會不必要凡事也從信仰角度解讀,因為我們不是活在一個宗教社會裏,但社會也不必把宗教排除於公共空間之中,它當然也可以是一個討論的角度。聖經除了是一部宗教經典之外,也可以作為人類文化的寶貴結晶,讓所有人去談論參考。所以,我喜見教會近來的「佔中」。其實,無論從事件背景或性質而言,佔中一事跟基督教有著一定的關係,故此有關這事的討論多涉及基督信仰,也是很正常。教內不同媒體及信徒甚至對此事有激烈的爭論。

然而,教會若要在此事上繼續「佔中」,就得要有人提出新的觀點或整理過去討論,去蕪存菁。我無意也無能力去總結這些討論,事實上我也沒有拜讀所有有關文章,我只想就著經常聽到的不同見解,寫下一點提問反省。這也表示我作為讀者想多點了解這討論的新方向。

以信仰去支持佔中一方往往以信仰行公義的原則為理由,舉耶穌潔淨聖殿為例支持信徒可以使用暴力。但我認為討論的時候似是少了背景的考慮。例如有人把耶穌潔淨聖殿之舉說成是耶穌佔中。誠然,人可以說聖殿是昔日的中環,但耶穌當時似是扮演「義務小販管理隊」多於作為佔中者(我不想稱耶穌為城管,因為現時這名稱幾乎等同魔鬼,以此比喻耶穌真是褻瀆﹗)。不過,這點不是重要,更重要是耶穌為著外邦人禱告的權利被奪去而用暴力,今日佔中以香港人普選權被奪去而使用暴力,前者是宗教的,後者是政治的,兩者可否等同或作類比?若是,我們又如何看耶穌表哥施洗約翰,被人政治上秋後算帳而無辜被殺,耶穌知後為何默不作聲?


以信仰去反佔中一方有以犯法為理由,但相信這點已被駁倒。簡單來說,聖經、教義及歷史也有很多「違法達義」的例子,很難說信徒絕不可作任何犯法的事。事實上,不少教會的日常運作也犯了不同的法例,例如是防火條例或僭建等,信徒若以犯法反佔中,可能是雙重標準。高明一點的人會從處境去回應,例如指若未盡各樣方法就去佔中,這是不合理,或說香港仍是相對公義的社會,信徒沒有理由要採用這些激進手段。然而,佔中整個運動一向也著重多方的溝通,最後迫不得已才以公民抗命作最後一步,所以這些反對者似乎未明佔中的理念。更大問題是甚麼才是用盡各樣方法途徑?如有意見指政府可用各樣行政手段無盡地拖延,所以「盡了所有方法及途徑」是一個不切實際的要求。另外,香港是否一個相對公義的社會,這可能是見仁見智。但既然甚麼才是盡了所有方法途徑,香港是否相對公義,都是個人判斷,教會又憑甚麼去反對信徒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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